

Harold Kok Leng Tan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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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男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金融、股权纠纷、税务、建筑、专业过失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Harold是Harold&Lam事务所的联合创始人。他于2000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双学士学位(法律学士)和商业学位(会计)。他于2001年6月被马来亚高等法院律师协会聘为大马律师,并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律协会会员。Harold是英国特许仲裁师学会院士,持有国际商事仲裁文凭,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并是大马律师公会辩护培训委员会的辩护培训师。
Harold领导的公司争议解决部门多年来得到《亚太法律500强》、《钱伯斯与合伙人》、《亚太基准诉讼》、《国际咨询专家》和《亚太商业奖》的认可和评选。Harold个人在2024年和2025年被《钱伯斯与合伙人》评为马来西亚争议解决领域的杰出人物。Harold主要执业领域是商业和税务争议解决。他的争议解决工作包括商业和民事争议、税务、股东纠纷、公司重组、银行和金融、追偿、专业过失、诽谤和合同纠纷等。作为一名律师,Harold曾在马来西亚各级法院、仲裁案件以及马来西亚医学理事会的纪律程序中出
庭。除了争议解决,Harold还在银行法律尽职调查、合同起草和公司咨询方面有经验。
专业经验概述
商业诉讼和股东纠纷
代表一家从事卫生用品制造和分销的公司股东进行压迫行动案件,该公司因一系列权益发行行动而遭到一家私募基金的起诉,涉及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股东的权益、认股期权协议、带有保留事项条款的股东协议以及公司代表的权力等问题。
为一组前上市公司董事辩护,案件涉及价值25亿令吉的违约行为和阴谋指控。
作为律师团队的一员,为一家法定机构就其与总承包商和前高级雇员之间关于几十亿令吉土地购买和发展协议的争议提供建议和代表。
代表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处理其与前董事和高级员工之间的纠纷,涉及违反信托责任、阴谋和欺诈指控。诉讼中申请冻结被告资产的马雷瓦禁制令,并获得并执行安东皮勒令。
为一家马来西亚某知名豪华汽车品牌在马来西亚的经销商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
代表两家从事音箱制造的公司的前股东和董事,处理他们与公司新业主和管理层之间的股权和董事纠纷。
代表一家木材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一起高度争议的压迫诉讼中,其中包括召开多次紧急股东大会和申请禁令以阻止多数股东就各种拟议决议进行投票。
代表一家马来西亚高尔夫球场的所有者和开发商,处理一组创始成员发起的集体诉讼,涉及虚假陈述和欺诈指控。
代表新加坡一家咨询公司处理其与马来西亚合资伙伴在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管理方面的纠纷。
代表并成功为一位土地所有者恢复土地,该土地曾通过伪造和欺诈手段转让给第三方。
代表一家购买土地的公司,对抗原业主提起的诉讼,后者声称其土地被第三方欺诈者转让,案件结果是客户成功从卖方处收回全额购买款项及利息。
代表一组少数股东,处理他们与多数股东之间关于公司管理和控制权的纠纷,包括向法院提起代理诉讼。企业恢复和重组
代表并协助一家曾在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公共公司进行重组。案件包括向法院申请限制令,抵制不满债权人对拟议安排的反对,举行债权人会议并获得法院对安排方案的批准。
代表并协助一家公共公司进行资本减少行动。合同纠纷
Harold为各行业的客户提供合同纠纷方面的意见和代理服务,包括制造业、信息技术、运输和货运、轮胎和运动轮毂转售、房地产开发、医疗服务等领域。
代表客户处理土地交易和租赁纠纷。
代表客户处理涉及放贷问题的合同纠纷。
代表客户进行债务追讨行动。
代表一家公司进行仲裁,以执行一份与建筑合同相关的董事担保。
代表一家医疗服务提供商处理其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设备放置和试剂协议的纠纷,该协议规定了客户的最低购买要求。
代表一家公司处理其与合资伙伴之间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纠纷,该项目涉及各种中间申请,包括中间禁制令、合并和发现。
代表一名客户在一项股权出售纠纷中,从高院一直上诉至联邦法院,期间进行了各3种执行程序,最终客户成功收回了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额索赔款。
代表一家公司抵抗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提起的诉讼,涉及违反大宗购买协议的指控。税务诉讼
Harold的税务咨询和诉讼经验包括就挪威设立的独立海事基金在马来西亚扣缴税的可充负责性以及马来西亚与挪威之间关于向其在马来西亚子公司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所得收入的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性向挪威设立的独立海事基金提供意见和代理。
为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一家高端服务公寓开发商以及一家主要马来西亚棕榈油生产商提供有关房地产增值税问题的意见和代理。
为一家医疗设备供应商处理其与国内税务局之间关于公司董事支付费用是否作为公司费用的争议。
为一家国际咨询公司处理其与国内税务局之间的所得税争议。该案涉及客户顾问的外国来源就业收入是否应纳税。
为一家世界知名包装公司就税务局对公司提出的税务疑问提供意见。
为一些国际和马来西亚石油天然气公司处理其与国内税务局之间的所得税争议,这些争议源自税务机构对公司、其董事和高级员工进行的税务调查和突击检查。
为一家主要开发商处理其与国内税务局之间关于公司声称的某些坏账和可疑债务的扣除性问题的所得税争议。
为一家塑料容器制造商处理其与国内税务局之间关于与经销商激励旅行和礼品相关费用的可扣除性问题的争议。
为一家马来西亚石油天然气公司就公司计划为其董事长设立的“关键人员”保险政策的税收和披露影响提供意见。
为一家马来西亚公司处理客户与竞争对手签订的和解协议产生的税收后果。
为一系列公司和个人就他们与国内税务局的税务争议的诉讼方面提供意见。
为包括建筑、石油天然气、保险、制造业、国际贸易和零售业在内的一系列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提供有关实施、执行和其他涉及消费税法律事宜的意见和协助。
为一家围绕疏浚和填海业务的公司的董事在成功反对国内税务局对公司拖欠的税款追讨的诉讼中提供意见和代理。
为一家公司处理其所得税争议,涉及其房地产出售是否应纳所得税而不是房地产增值税的问题。
公共和行政法
Harold曾作为共同律师出庭,就一项关于解释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各项条款的新颖法律问题在联邦法院(我国最高法院)上诉。
在一项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提出的申请中,作为共同律师出庭,要求干预并成为一项对保险业产生严重影响的上诉案的当事人,理由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
建筑纠纷解决和咨询
Harold代表一家混合开发项目的业主,包括高端酒店和服务公寓,处理与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纠纷,涉及一系列建筑问题,包括定罚金、延长工期申请、建筑师指示的有效性、瑕疵、履约保证金和潜在补救措施。
代表一家分包商就主承包商未支付认可工程款的合同索赔提供意见。
代表一家主承包商处理与雇主、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关于玻璃板缺陷的纠纷。4
代表一家主承包商处理其与受其工程影响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纠纷。
代表一家主承包商向法院申请禁制令,制止雇主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代表一家分包商向法院申请禁制令,制止已破产的主承包商处置其持有并作为受托人托管给分包商的保留款。
在各种建筑工程的仲裁和诉讼中代表各方利益相关者,包括转运中心和发电厂。
代表一家主承包商处理与雇主之间关于高端公寓建设的纠纷,其中包括非法终止、延长工期申请、定罚金、普通法损害赔偿以及延迟和数量专家的证据问题。
银行和金融
Harold代表主要银行处理多项债务追讨行动,通常包括民事、抵押、执行、破产和清盘程序。
作为律师团队的一员,参与了两次关于出售价值超过十亿令吉的不良贷款的法律尽职调查。
专业责任和过失
Harold代表医生辩护,处理涉及违反合同和侵权责任指控的民事诉讼。
为医生在马来西亚医学理事会的各种纪律程序中提供意见和代理,并在涉及医疗过失指控的民事诉讼中为医生进行辩护。
代表法律界成员辩护,处理包括欺诈、违约和专业过失指控的民事诉讼。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Harold作为独任仲裁员参与了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管理的多项仲裁案件。
Harold还作为当事方代表和律师参与了许多商业和建筑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