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ice Tay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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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女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建工、能源、采矿、金融、商事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教育和资格
* (FCIArb) 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马来西亚)
* (FMIArb) 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会员
* (FAIADR) 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研究所会员
*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 (AIAC) 名册仲裁员
* AIAC 名册调解员
* 国际商会 (ICC)、AIAC、MIArb、SIAC、HKIAC、JCAA、LCIA 名册仲裁员
* AIAC 体育仲裁员
* 剑桥大学法律硕士
* 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资格 (2008)
* 马来西亚律师资格 (2009)
* 新加坡外国律师资格 (2018)
专业关系和会员资格
建筑、裁决和能源、矿业和基础设施*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亚太区能源、矿业和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媒体和电信指导委员会成员
* 马来西亚建筑法学会:会长 (2018-2019);副会长 (2017-2018);副会长 (2016-2017);秘书 (2014-2016)
* 建筑法女性从业者:委员会成员 (2024)
*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建筑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2024)
* 建筑法院用户工作组成员 (2021-2022)
* 建筑行业法律中心:成员 (2020-2022)
* 马来西亚建筑法学会:成员
* 新加坡建筑法学会:成员
* 马来西亚裁决员协会:成员
仲裁
* 国际商会马来西亚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商会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2022-2024)
* 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马来西亚)青年会员组:主席 (2024)
*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仲裁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2024)
* AIAC 青年会员组:成员 (2020-2023)
* 新加坡仲裁员协会 (SIArb):成员
* 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成员
* 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马来西亚):秘书 (2017-2018);委员会成员 (2014-2017)
多元化
*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全球多元化工作组成员
* 马来西亚建筑行业女性 (WIBM):成员 - 委员会成员 (2024)
* 仲裁女性(争议解决领域女性国际网络):成员
* 吉隆坡律师协会性别平等和多元化:委员会成员 (2018-2020)
其他
*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辩护培训委员会 (2021-2022)
* 吉隆坡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2018-2019)
* 剑桥大学马来西亚学会(校友网络):成员
* 牛津剑桥学会马来西亚:成员
*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移民、难民和移民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2015-2017)
专业经验概述
部分诉讼/咨询/项目管理经验
Janice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种问题的咨询和代理服务。
她的部分经验包括:
* 就与发电厂合资企业中的欺诈指控相关的争议,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为一家上市公司就违反信托义务的内部调查提供咨询,并就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可用的追索权向客户提供建议。
* 就鉴于外国法规终止租赁协议事宜,向一家主要的全球制造商提供咨询。提供的咨询包括不可抗力及缓解措施等问题。
* 就土地和货物侵权问题提供咨询。
* 就提供工艺上部系统工程服务和海上工程服务的争议提供咨询。提供的咨询包括质保、先决条件以及与保留金、加速成本和回扣相关的索赔等。
* 就与外墙工程相关的争议,为承包商在一个约 12 亿令吉的吉隆坡地标性多塔项目建设中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为承包商在涉及海陆填海和海事建筑服务的周边堤坝建设中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例如海岸保护、填海和土工织物工程。
* 就涉及井口平台、海底管道和泰国天然气项目主管道连接的 EPCIC 合同争议,为一家国际石油和天然气合资企业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为拟建混合开发项目的业主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该项目涉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地的基础加固,并涉及多个施工问题,例如延误分析、缺陷和整改工程。
* 为一家跨国陆上和海上服务提供商就一个备受瞩目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项目的争议提供咨询。
* 为承包商处理与半潜式浮式生产系统 (FPSO) 的设计、采购和建造相关的问题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为承包商在一个浮式液化天然气 (FLNG) 装置的海上项目中,就与坠落阳极和阳极支架开裂的潜在责任问题相关的技术争议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在多个争议解决论坛中,就马来西亚的一个主要炼油和石化开发项目,为多个实体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涉及的问题包括催化剂生产的升级和/或扩展、不可抗力问题以及测试/移交义务。
* 就“泵送设施工程、采购、施工和调试合同”,为一家离岸公司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该合同涉及在苏丹建造、施工和调试一条 1000 公里的输油管道和泵送设施。争议涉及法律冲突问题(管辖权和适当的论坛)以及银行担保问题。
* 就大规模快速交通线路建设引起的争议向客户提供咨询。
*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 尽职调查。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部分仲裁/仲裁员经验
Janice 曾多次被任命为仲裁员。此外,她还在根据各种机构规则(如 ICC、PAM、AIAC、 SIAC、HKIAC 和 IEM)进行的国际和国内仲裁以及临时仲裁中,为客户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涉及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香港、缅甸、沙特阿拉伯、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苏丹的项目。
她的部分经验包括:
* 担任涉及从缅甸出口海砂的供应协议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根据 SIAC 规则进行的金融相关服务的服务转移协议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根据 AIAC 仲裁规则进行的 3 层购物中心和 8 层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根据 AIAC 仲裁规则进行的马来西亚缆车站和发电变电站建设项目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涉及为新加坡一个共管公寓供应和交付 GFRC 板的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涉及为新加坡一个科技发展园供应和交付预制外墙和女儿墙的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涉及为新加坡一个商业园区建筑供应和交付预制外墙和女儿墙的争议的仲裁员。
* 担任涉及为新加坡一个带车间和研究大楼的深水海洋盆地供应和交付预制构件的争议的仲裁员。
* 就冷冻水供应方面的技术和复杂的法律和事实问题,在仲裁程序中为一家公用事业公司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 在涉及泰国陆上和海上护套和平台的建造、运输和安装的国际石油和天然气争议中代理客户。争议主要集中在工期延误和工作范围变更的问题上。
* 在涉及马来西亚槟城一个混合住宅/高端购物中心开发项目的争议中,代理一位著名开发商。
* 就 Al-Mashaaer-Al-Mugaddassah 地铁南线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根据沙特法律在沙特的仲裁中为客户提供咨询。
* 就香港一个项目的外部玻璃幕墙问题,根据香港法律和 HKIAC 规则为客户提供咨询。
部分裁决/裁决员经验
Janice 担任裁决员,并在多起涉及建筑合同的裁决争议中担任律师,这些争议涉及根据马来西亚 2012 年建筑业付款和裁决法 (CIPAA) 的保留金、变更索赔、损失和费用、缺陷索赔和延误损害赔偿。
她还对根据新加坡《建筑和建筑工业付款保障法》(SOPA) 进行的裁决争议具有经验。
她的经验包括:
* 成功代理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根据租赁移动海上生产装置的协议提出变更单和复员
4费索赔,并在该地区的裁决程序中获得了 2.55 亿美元的最大金额之一。
* 在关于 Pengerang 天然气管道项目的争议中,成功获得有利于分包商针对总承包商的裁决。
* 在一起涉及平台租赁、运营和维护以及复员的技术方面的法律和事实复杂的案件中,为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进行辩护,并就 CIPAA 的范围(是否适用于船舶)、构成建筑合同的内容以及预定损害赔偿金等问题进行辩论。
* 在 3 个项目中代理总承包商对抗分包商,并就 AIAC 在管理裁决程序、合并和任命裁决员问题中的作用提出新的论点。
* 为外国客户就费率合理化、已完成的工作、变更单、自行终止问题、加速成本、预定损害赔偿金、损失和费用索赔以及保留金相关的争议进行辩护。
* 成功获得有利于咨询工程师的裁决,该裁决涉及约 1300 万令吉的未付咨询费。争议涉及对 JKR 1998 咨询标准格式合同的解释,并与泛婆罗洲高速公路项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