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umbantobing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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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能源、航运、公司与并购、建筑、投资者与国家仲裁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法学学士(S.H./LL.B.),Parahyangan天主教大学,2009年

法学硕士(LL.M.),剑桥大学(休斯学院),2014年

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资深会员(FCIArb.),2022年起

印度尼西亚仲裁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学术与实践协会,秘书长,2023年起


专业经验概述:


    我在法律领域拥有约15年的专业工作经验,曾担任法律顾问及大学讲师。

    2010至2013年期间,我于Ignatius Andy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22年重返法律实务领域,加入雅加达Rifdaan Novarazka & Prabowo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我的执业重点在于商业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和印尼仲裁院(BANI)仲裁中担任代理律师处理建筑及一般合同纠纷。另一方面,我的法庭实践主要聚焦于海事与物流纠纷(涵盖干货与湿货运输领域)。

    作为印尼仲裁与国际投资法领域的顶尖学者之一,我自2015年起担任帕哈扬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印尼顶尖法学院之一)常任讲师。研究成果发表于《牛津国际法报告》,并收录于牛津大学出版社与剑桥大学出版社合编的学术专著。2019-2023年期间,我兼任Unpar法学院副院长。学术领域中,我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及印尼仲裁院(BANI)指定为专家仲裁员。

    我积极参与仲裁相关组织并拥有广泛人脉网络,现任爱尔兰仲裁协会资深会员(FCIArb)、该协会印尼青年会员组主席,同时担任印度尼西亚仲裁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学术与实践协会秘书长。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除仲裁研究与出版物(详见下文)外,本人曾担任多起仲裁程序的代理律师及专家证人:

1.代表印尼国有企业子公司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新加坡仲裁地),该案涉及政府指定为“国家战略项目”的大型工厂交钥匙工程建设纠纷。

2.代表印尼国有企业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新加坡仲裁地),就大型天然气管道收益分配问题与承包商发生争议。该案涉及多重协议,需同时考量并论证适用法律(印尼法、新加坡法及纽约法),具有高度复杂性。

3.代表某全球美妆制造企业作为被申请人,依据印尼国家仲裁委员会(BANI)仲裁规则应诉,就其商业伙伴基于品牌加盟协议提出的侵权责任索赔进行抗辩。

4.在雅加达中区法院的一项仲裁裁决撤销诉讼中,担任印尼仲裁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方面的专家,主要就驻印尼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庭的任命和组成问题提供咨询。

5.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审理的一起涉及制药行业分销协议转让的争议中,担任印尼仲裁法专家。

6.在印尼仲裁院(BANI)审理的一起涉及前股东及监事会成员作为共同答辩人的仲裁案中,担任印尼仲裁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