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伟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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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房地产、建筑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教育背景:

1.B.Sc.HBP(荣誉),房建设与规划学院,马来西亚科大(USM)

2.B.Arch(USM),房建设与规划学院,马来西亚科大(USM)

3.LLM(建筑法与仲裁),罗伯特·戈登大学(RGU),英国苏格兰

5.风水文凭

6.裁决证书CIPAA2012,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吉隆坡

7.香港SAR的香港裁决学院HKICADJ的裁决认证培训证书

8.马来西亚调解中心,吉隆坡律师委员会的促进调解模块1和2的证书

9.评估调解1和2证书,皇家特许测量师研究所(RICS

10.(CIARB)模块3:国际仲裁中的奖励写作。

专业资格:

1.Green-RE认可的专业人士(GREAP)

2.GBI主持人(GBIF

3.认证数据中心专业人员(CDCP)。

4.红外热仪(美国)INFRASPECTIONINSTITUTE的1级认证人

 

注册:

1.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的仲裁员小组

2.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的仲裁员,审判员和调解人小组

3.马尔代夫国际仲裁中心(MIAC)的主要仲裁员小组

4.新加坡国际调解学院调解人小组(SIMI

5.亚洲替代争议解决方案(AIADR)的仲裁员,审判员和调解员小组

6.文莱·达鲁萨拉姆仲裁中心(BDAC)的仲裁员面板

7.沙特商业仲裁中心国际仲裁员小组(SCCA

8.婆罗洲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BICAM)的仲裁员和调解员小组

9.国际在线争议中心有限公司(EBRAM)的仲裁员和调解员小组

10.仲裁员面板AALCO香港(AALCOHKSAC)

 

会员资格:

1.马来西亚建筑师学院(PAMKualaLumpur

2.专业建筑师马来西亚建筑师委员会(LAMKualaLumpur)

3.马来西亚室内设计师(IPDM)

4.新加坡建筑和建筑管理局发行的征服21的认证评估员

5.IFE(英国)消防工程师

6.马来西亚室内设计学院MIID的室内设计师,以前是IPDM 

7.英国皇家建筑师RIBA(英国)

8.马来西亚仲裁员FMIArb

9.香港建筑裁决学院院士FHKICAdj

10.特许建筑工程师协会FCABE(英国)

11.皇家特许测量师(RICS)认可的商业调解员

12.特许仲裁员研究所(FCIARB

13.亚洲替代争端研究所院士(AIADR

14.英国专家学院(AAE)

 

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仲裁:

1.在主要承包商与其雇主之间进行临时仲裁的情况下,我根据AIAC规则的唯一仲裁人

30,000,000.00令吉。[正在进行]

2.在主要承包商与其雇主之间进行临时仲裁的问题,我根据AIAC规则的唯一仲裁人

50,000,000.00令吉。[正在进行]

3.在主要承包商与其雇主之间进行临时仲裁的问题,我根据AIAC规则的唯一仲裁员为唯一的

仲裁人,要求有争议。[正在进行]

裁决:

1.在CIPAA2012年的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有争议索赔为558,453.00令吉,与2 

个单独的施工合同有关,将分包合同的不完整工作延迟,省略部分工作,确定分包合同的一

部分最终帐户,拒绝付款和设定权的权利。我担任审判员。

2.在2012年的CIPAA裁决中,有争议的索赔为366,132.00令吉,这是关于违约索赔的问题,涉

及签署的索赔,LAD和背负税,涉及直接付款,与他人的直接付款,因过失和盗窃而导致的

第三方和责任。我主持了案件为审判员。

3.在2012年CIPAA裁决中,关于未付专业费用和牛费的违约付款问题有争议的索赔。我主持

了案件为审判员。

4.在CIPAA2012年裁决中,关于M&E工程的未付分包金额违约付款问题有争议的索赔。我

主持了案件为审判员。

5.在CIPAA2012年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争议索赔为5,558,453.00令吉,与建

筑合同有关付款和应有的设定权。我担任审判员。

6.在CIPAA2012年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有争议索赔为760,453.00令吉,与建

筑合同有关付款和应有的设定权。我担任审判员。

7.在CIPAA2012年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有争议索赔为2,000,000.00令吉,与

建筑合同有关,分包合同的不完整工作延迟,省略了分包合同的部分工作,确定最终帐户的

权利,拒绝的权利付款和应有的设定权。我担任审判员。

8.在CIPAA2012年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有争议索赔为1,800,000.00令吉,与

建筑合同有关付款和应有的设定权。我担任审判员。

9.在CIPAA2012年的裁决中,有关付款索赔有效性问题的有争议索赔为850,000.00令吉,与

建筑合同有关,分包合同的不完整工作延迟,省略了分包合同的部分工作,确定最终帐户的

权利,拒绝拒绝的权利付款和应有的设定权。我担任审判员。

调解:

1.在临时调解中,关于承包商与建筑物所有者之间的缺陷和疏忽问题的问题有争议的索赔。

我主持了该案作为调解人。

2.在临时调解中,关于承包商与MCO引起的雇主之间有关延迟,损失和费用的问题有争议的

索赔。我主持了该案作为调解人。

3.在对夫妻之间的家庭问题的临时调解中,由于断路器的影响(新加坡)对航空业的影响。

我主持了该案作为调解人。

4.在临时调解中,关于建筑实践中合作伙伴的分离问题的有争议的索赔。我主持了该案作为

调解人。

专家:

1.在ID顾问与客户之间的诉讼中,我是建筑缺陷法医和专业疏忽领域的专家证人。

2.在雇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仲裁问题中,我是建筑物缺陷法医领域的专家证人。

3.在JMB与开发商之间的住房法庭之间,我是建筑物缺陷法医领域的专家证人。

4.在建筑师与其客户之间的仲裁问题中,我是专业疏忽领域的专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