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mit Kaur Charan Sing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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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建筑、物流和运输、商事、雇佣、信息技术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1997 年 9 月:获伦敦大学外部学位法学学士(荣誉)二等上学位,被评为马来西亚 16 名顶尖学生之一。

1998 年 11 月:获马来亚大学法律实践证书,获得 Kemayan ATC 奖学金。

2008 年:成为马来西亚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协会(MAICSA)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

2012 年:获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与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的国际商业仲裁文凭,成为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

2016 年:成为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调解员、裁决员,成为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注册调解员,成为马来西亚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协会(MAICSA)毕业会员(ICSA (Grad))。

2021 年:获马来亚大学商业法硕士。

2022 年:成为泰国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成为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协会会员(ICDM)。

 

专业经验概述

 

VICTORIOUS VIE PLT(2016 年 10 月至今)

职位:首席顾问

行业:替代性争议解决

工作描述:为客户提供争议解决策略与选择的专业建议,开展冲突评估并匹配争议解决方案;开发推广谈判、调解、仲裁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流程;全流程管理协调争议解决工作,包括沟通利益相关者、监督文件文档;确保符合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维护客户及利益相关者关系;跟踪争议解决领域最新趋势与最佳实践,提出流程优化建议。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

职位:法律服务负责人

行业:替代性争议解决

工作描述:担任注册官,管理仲裁及其他 ADR 案件;联络外部各方与中心内部运营职能部门;开展研究并撰写论文、文章、演示文稿,用于继续教育、培训及中心发展;在研讨会、会议、培训课程中介绍替代性争议解决最新动态,推广中心产品服务;执行主任分配任务,包括起草 2011 年及 2013 年 KLRCA 仲裁规则、KLRCA 快速仲裁规则、KLRCA 在线仲裁规则、2013 年 KLRCA 调解规则,提出并起草 2016 年第 4 号调解实践指引;两次(2011 年、2016 年)研究并提出修改马来西亚 2005 年仲裁法的建议;为 KLRCA 通讯及相关出版物撰写文章与案例摘要 / 评论;参与 KLRCA 关于修改 2012 年 CIPAA 的建议工作,协助制定内部实施计划与策略。

 

M3NERGY BERHAD(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7 月)

职位:高级法律执行官

行业:石油和天然气

工作描述:为 M3nergy Berhad 及其子公司提供法律建议与服务,协助处理所有法律事务;实施并审查集团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监控诉讼案件,联络外部律师;确保集团活动合法合规;为项目团队及管理层提供法律、合同、争议解决相关咨询支持;执行集团或管理层分配的任务与项目。

 

WAH SEONG CORPORATION BERHAD(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

职位:法律经理(级别:经理)

行业:石油和天然气

工作描述:为 Wah Seong Corporation Bhd 及其子公司提供法律建议与服务,协助处理所有法律事务;实施并审查集团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监控诉讼案件,联络外部律师;确保集团活动合法合规;为项目团队及管理层提供法律、合同、争议解决相关咨询支持;执行集团或管理层分配的任务与项目。

 

SYARIKAT PRASARANA NEGARA BERHAD(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

职位:项目法律咨询部门负责人(级别:经理)

行业:物流 / 交通

工作描述:领导管理法律团队;及时高效起草工程采购、货物及服务供应相关合同条款与法律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与合同要求;为项目团队及管理层提供法律、合同、争议解决相关咨询支持;对超 1000 万马币重大项目开展风险评估,识别法律与合同风险并提出管控机制建议;管理招标文件法律评估工作,向招标委员会报告潜在法律风险;参与入围投标人技术澄清与商业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研究,就法律与合同相关索赔及行动提供建议;优化工作流程,培训管理人员与行政人员;统筹提升工作质量与响应效率;合理配置人力,减少外部法律服务依赖;确保符合审计与监管要求。

 

KERETAPI TANAH MELAYU BERHAD(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6 月)

职位:法律执行官(级别:经理)

行业:物流 / 交通

工作描述:负责商业合同、公司法、知识产权、合资企业、诉讼、信托法及服务协议相关事务;起草合资企业、信托契约、铁路协议、电力供应、设施管理、广告业务合作等商业合同并参与谈判;担任诉讼主要策略师,制定辩护方案并推动诉讼驳回;提供就业、工会及其他劳资关系相关咨询与处理服务;协助国内调查委员会并提供建议;牵头起草解除非盈利商业合同的理由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为物业、广告、IT、列车运营中心等业务单位及 KTM(停车场)有限公司、KTM(分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公司秘书事务;牵头起草内阁文件意见,助力 KTM 保障商业活动及铁路保留地开发权利;向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及公司董事长汇报工作。

 

MESSRS DAVID LINGAM & CO(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

职位:律师 / 法律助理(级别:执行官)

行业:法律 / 法律服务

工作描述:从事一般民事、银行、事故、刑事相关诉讼工作;起草诉状、商业合同、遗嘱、授权书、租赁协议及信托契约;为高级首席律师起草法律意见并开展法律研究;具备丰富法律意见起草经验;在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工业法院及下级法院出庭。

 

在仲裁、调解 /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一、仲裁

2017 年 4 月 3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临时仲裁唯一仲裁员,处理马来西亚本地承包商与马来西亚卫生部的建筑争议(项目为 “马来西亚卫生部(KKM)南部区域包 1:乡村诊所 / 升级乡村诊所 / 宿舍”,金额不超 500 万马币);适用法律为 2005 年仲裁法、2011 年仲裁(修正)法,规则为 2013 年修订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估计争议金额 200 万马币。

2017 年 10 月 3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临时仲裁唯一仲裁员,处理沙巴承包商与砂拉越承包商关于建筑高空作业平台租赁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05 年仲裁法、2011 年仲裁(修正)法;估计争议金额 70 万马币。

2018 年 3 月 23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机构仲裁唯一仲裁员,处理槟城两家本地承包商关于违反意向书及 PAM 合同条件的建筑争议(项目为马来西亚槟城乔治市 23 层公寓楼建造,含 6 层停车场);适用法律为 2005 年仲裁法,规则为 2017 年修订的 KLRCA 仲裁规则;估计争议金额 670 万马币。

2020 年 2 月 28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机构仲裁唯一仲裁员,处理某公司与某合作社关于服务付款的商业争议;适用法律为 2005 年仲裁法,规则为 2018 年 AIAC 仲裁规则;估计争议金额 200 万马币。

2021 年 10 月 20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临时仲裁唯一仲裁员,处理雇主与主承包商的大型建筑争议(索赔人依据 2006 年 PAM 合同协议及条件(含数量)申请仲裁,项目为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区 29 层服务公寓楼建造,含 1 层商业空间及 2 层地下室停车场);适用法律为 2005 年仲裁法,规则为 2019 年版 PAM 仲裁规则;估计争议金额 2600 万马币。

二、裁决

2017 年 3 月 1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吉打州某建筑项目未支付工程款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120 万马币。

2017 年 12 月 14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主承包商与分包商关于八打灵再也某高等教育学院项目未支付余额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130 万马币。

2018 年 6 月 27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主承包商未向分包商支付布城某 20 层建筑项目款项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540 万马币。

2018 年 7 月 23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新山某 8 层经济型酒店(210 间客房)主建筑及相关外部工程劳动力 / 工人、材料、工具、设备、机械供应、完成及维护相关未付款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130 万马币。

2019 年 6 月 10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雇主未向主承包商支付新山某混合商业公寓楼工程款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66 万马币。

2019 年 8 月 28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主承包商未向分包商支付雪兰莪某商店办公楼工程款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25 万马币。

2020 年 12 月 23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某拉脱维亚公司与某马来西亚实体关于吉隆坡某多功能室内公园建造的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35 万欧元。

2021 年 5 月 4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某马来西亚公司与某中国实体关于新山某建造项目的争议(涉及已完成工作估价、损失与费用、保留金额、成本评估);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600 万马币。

2022 年 3 月 23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某政府公务员住房计划空调及机械通风系统相关争议;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18 万马币。

2022 年 11 月 30 日:依据 2012 年 CIPAA(法定裁决)被任命为裁决员,处理主承包商与分包商关于森美兰州波德申某住房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分包工作的争议(含初步工作、打桩工作、土木和结构工作、机械和电气工作、外部工作);适用法律为 2012 年 CIPAA(马来西亚建筑行业法定裁决制度);估计争议金额 27 万马币。

三、机构调解

2019 年 12 月 17 日:被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任命为调解员,依据 AIAC 调解规则处理两家商业方关于车辆测试设施制造的争议。

2022 年 4 月 25 日:被 COVID-19 调解中心(PMC-19)任命为调解员,处理停车场运营商与当地区局的争议。

2023 年 8 月 24 日:依据法院推荐被任命为调解员,处理两家合同方关于违反合同及支付义务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