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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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
女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跨境家族财富、跨境投资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梁美芬教授自1982 年至 1987 年,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BSSc)学位,主修政治与行政学,辅修法语语言文学;期间于 1983 年至 1984 年,以学生大使身份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狄金森学院研习政治学。1987 年 6 月至 9 月,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大学学习法语语言文学,达到中级水平;同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LLM)学位,专业方向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且 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期间,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司法部修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法律事务文凭课程。1994 年 7 月,从英国伦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获得法律专业共同证书(CPE);1996 年,在香港大学修读法律专业证书(PCLL)课程;2000 年 1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JSD)学位,博士论文主题为 “中国内地与香港、台湾地区民事纠纷的法律冲突问题”。
她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资质与丰富的行业执业身份,在多个法律领域拥有专业认证。自 1997 年起,获认许为香港高等法院大律师(Barrister-at-Law),专业领域聚焦于香港、台湾与中国内地之间的法律冲突、宪法与行政法、香港基本法,以及包含种族歧视、性别议题、语言歧视在内的公法领域。同时,拥有多项专业仲裁与调解资质: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亚非法律协商组织(AALCO)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仲裁员,且为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高级认证国际仲裁员;此外,还是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调解员。另外,亦持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具备在大湾区相关区域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
专业经验概述
梁美芬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执业大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自1989年起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擅长处理香港基本法及两岸三地民商事法律冲突。她于2000年获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当选立法会议员至今,是香港对外交流友好协会创会会长,2024年获金紫荆星章,2025年荣获香港中文大学颁授“荣誉院士”。梁教授编著多本中英文法律书籍,是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及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创办人,曾参与中国司法改革,并曾任耶鲁及Aix Marseille法学院访问学者。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梁美芬教授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同时,她还是 AALCO 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员,以及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研究所的高级认证国际仲裁员,具备处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专业资格和能力。
梁美芬教授在立法会、法律专业界及国际层面积极推动 “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ADR)已达十五年之久。从 2013 年开始,她与 50 多位国际贸易及争端解决专家共同努力,推动 “一带一路” 纷争解决机制。自 2015 年起,她又共同倡议为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建立 “国际商贸调解模式规则” 及 “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该倡议已获 50 国专家一致认可,并先后于 2016 年 10 月及 2023 年 10 月在香港向世界公布倡议的调解机制规则及跨境跨国的商贸协议范本的内容,至今已有 33 国将其翻译成当地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