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聿辰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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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金融、银行、建工、商品销售、股东协议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 复旦大学 法学学士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硕士

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尔特法学院 法学硕士

 专业经验概述:

Patrick在中国国际仲裁界拥有逾20年丰富经验,是中国最具知名度与声誉的国际争议解决律师之一。他自2013年起获《钱伯斯法律指南》评为领先律师,并于2012年获《法律500强》列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五位"领先律师"之一。国际法律评级机构《基准诉讼》在2022年中国争议解决榜单中,亦推荐其入选"争议解决之星"。

Patrick在客户、同行眼中备受关注, 他在执业过程中, 与国有企业、内地私营企业、跨国公司、政府机构、各国商会保持着联系紧密。他的客户涵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集团、中国信保、中国移动、中铁建、中建等, 以及多个顶尖私营企业, 如华为、中兴通讯、复星集团等。

作为代理人或仲裁员, Patrick处理了超过400起仲裁和诉讼案件, 其中包括近100件境外诉讼和仲裁案件。他先后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以及香港、伦敦、美国的诉讼案件中代表客户出庭。他的代表性案件包括中兴通讯在美国的反禁运调查、中石油在新加坡的仲裁、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的投资仲裁案等, 在国内外诉讼仲裁界树立了极高的声望。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代表也门政府处理对北京城建集团的ICSID投资仲裁案,并作为代理律师之一出席庭审辩论,成为历史上首位参与ICSID案件口头辩论程序的中国籍律师

代表中兴通讯应对美国对其涉嫌违反伊朗制裁的调查;

代表美国医疗企业HRC公司参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案,成功获得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签发的《第1782条证据开示强制令》以支持仲裁程序,并取得中国法院首例为支持仲裁而作出的行为禁令

代表中国投资者与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处理特别投资仲裁案及后续在英格兰高等法院开展的撤销程序;

代表某知名投资基金参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股份赎回及债券争议的仲裁案;

代表某知名韩国电信企业应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受理的能源纠纷仲裁案;

代表某台湾木材企业处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涉及的合资纠纷仲裁案;

代表加拿大高科技汽车公司参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受理的对某中国汽车制造商的仲裁案;

代表中国家居用品公司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仲裁案中对抗意大利供应商;

代表中兴通讯(ZTE)参与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受理的三起针对非洲电信公司的仲裁案;

代表山东山水水泥集团处理在伦敦国际仲裁院针对西班牙水泥经销商的仲裁案件;

代表某中国领先能源企业处理与中东油气公司在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关于联合经营协议的仲裁案;

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PetroChina)处理其首起重大海外仲裁案(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

代表某中国企业参与因厄瓜多尔金矿投资引发的加拿大仲裁案;

代表某中国领先企业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DIFC-LCIA)仲裁案中对抗某国家电信公司;

代表中国某承包商在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中对抗孟加拉分包商;

代表中国某承包商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案中对抗某酒店管理公司;

代表某国家石油公司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DIFC-LCIA)仲裁案中对抗中东企业;

代表某领先承包商在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中对抗土耳其业主;

代表中国某领先企业处理针对厄瓜多尔政府的特别投资仲裁案;

代表中国某领先家居企业在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中对抗日本企业;

代表中国某企业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案中,就电信设备合同纠纷对抗韩国企业;

代表某领先汽车制造商处理针对两家印度代理商的三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案;

代表某高科技企业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案中对抗个人出借人;

代表某领先电气设备制造商处理针对东道国政府的特别仲裁案;

代表中国某领先钢铁企业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案中,就矿业纠纷对抗印度供应商;

代表某领先承包商在香港特别仲裁案中对抗业主方;

代表韩国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对抗中国电影制作公司;

代表美国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对抗中国企业;

代表日本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对抗某高科技企业;

代表英国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对抗某体育管理公司;

代表德国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中对抗中国煤炭企业;

代表某水泥制造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两起仲裁案中对抗某商人;

代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香港高等法院就金融纠纷对抗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代表华夏银行在香港高等法院就信用证纠纷对抗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代表五矿进出口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对抗诺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