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一家欧洲投资公司在亚洲某国的投资项目纠纷。投资方投资3000万美元在当地建设制造工厂,但遭遇政策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投资方认为东道国违反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要求赔偿损失。
仲裁庭根据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和双边投资协定,认定东道国的政策变更构成间接征收,违反了公平公正待遇标准。最终裁决东道国向投资方赔偿2500万美元,并承担仲裁费用200万美元。
此案确立了国际投资争端中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对后续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跨境投资纠纷仲裁案
2023年08月20日
本案涉及一家欧洲投资公司在亚洲某国的投资项目纠纷。投资方投资3000万美元在当地建设制造工厂,但遭遇政策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投资方认为东道国违反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要求赔偿损失。
仲裁庭根据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和双边投资协定,认定东道国的政策变更构成间接征收,违反了公平公正待遇标准。最终裁决东道国向投资方赔偿2500万美元,并承担仲裁费用200万美元。
此案确立了国际投资争端中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对后续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